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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皮肤医院电视广告宣传项目公告
[ 文章出处: 江门市皮肤医院 作者: 更新时间: 01-15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江门市财政局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我院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对医院2019年春节、元宵期间电视广告宣传项目进行公告,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踊跃参加,并密封有关资料提交。
一、项目名称:2019年春节、元宵期间江门市皮肤医院电视广告宣传项目。
二、项目基本概况:为以最直接明了的方式将正面的诊疗和防病信息展示给周边广大市民群众,引导市民正确寻医、正规就医和提高防病意识,我院需在市区和周边开展电视广告宣传活动。具体为在中山古镇的翡翠台、综合电影频道黄金时段(18:00-24:00)进行宣传(每晚3次,每次15秒,2月1日起共45天);另外,在江门市区六镇/街道的翡翠台黄金时段(18:00-24:00)进行宣传(每晚2次,每次15秒,2月5日起共15天)。
供应商需完全按照上述内容策划和报价,以方便我院对供应商进行比较。
三、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传媒广告等经营业务范围。提交资料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还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地税、国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四、报价要求:本项目总预算为人民币32.5万元,包括广告制作和宣传播放等所有费用,供应商报送的总价不能超过本预算价。
五、结算要求:按进度分阶段结算我院提供的明细使用正规税务发票结算,其它相关内容细项需另外制定合同并遵照执行。
六、公告发布及递交资料时间:
公告发布期限:2019年1月14日至2019年1月20日;
递交资料时间:2019年1月21日至2019年1月22日(正常工作时间)。
七、报名及递交资料地点:江门市皮肤医院(江门市跃进路62号之一)。
联系人:冯丽珊 联系电话:0750-3163790 邮编:52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