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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皮肤医院摩托车车棚及雨篷加建工程招标公告
[ 文章出处: 江门市皮肤医院 作者: 更新时间: 04-28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摩托车车棚及雨篷加建工程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江门市皮肤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有投标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的公司参加 江门市皮肤医院-摩托车车棚及雨篷加建工程 标段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 摩托车车棚及雨篷加建工程,建筑面积约200m2,建筑层数为1层;
项目投资额: 本标段工程建安投资额约9.6万元(含设计费用);总工期: 30日历天
招标范围: 建筑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
标段划分: 1: 标段名称: 江门市皮肤医院-摩托车车棚及雨篷加建工程;
建设地点: 位于江门市蓬江区跃进路62之一,江门市皮肤医院内。
工程质量要求: 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江门市皮肤医院-摩托车车棚及雨篷加建工程,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摩托车车棚及雨篷加建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4.报名和资格审查
4.如你方具备上述投标人要求并对本项目有投标意向,请于2020 年 4月 28 日-5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前携本公司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投标文件(盖单位公章)到 江门市跃进路62号之一江门市皮肤医院投标。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江门市皮肤医院四楼会议室进行。
招标人:江门市皮肤医院
日 期:2020年4月28日
(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13680400999)